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4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升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组织学习(4月26日-5月5日)。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各相关单位组织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等相关文件,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同时,对照要求和学校工作方案,细化本单位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的实施办法。
2.完善台账(5月6日-5月12日)。2023年学校发布《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各相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前期工作基础,形成各级《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源统计汇总表(截至2024年4月25日)》,并已报学校备案。本着简约高效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重点完成新启用楼宇、新调整、新改建等实验室和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分级分类工作。5月6日起,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完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填报,完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台账,并于5月12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评估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签字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材料报送地址:中西部楼136办公室;电子邮箱:sysaq@ahau.edu.cn)。
3.重点审核(5月13日-5月18日)。学校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分级分类结果进行现场审核,参考各单位的实验室分类分级评估汇总表危险源情况,对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
“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排查风险源,评价安全风险,判定实验室安全等级。重点覆盖校内科研实验室,抽查本科教学实验室和校外科研实验室。
4.汇总上报(5月19日-5月21日)。梳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评估汇总表和学校现场审核汇总情况,形成“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或校领导审定,并按要求于5月2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备案。
二、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自身实际,持续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管理新要求,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夯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责任体系,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分级分类工作开展契机,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进一步强化实验室“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分类施策”安全监管,做到“家底清、风险明、措施实”。
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安徽农业大学2024年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评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