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作者:殷瑞 点击: 来源: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平安稳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要求

1.各单位在暑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假期结合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坚持学院检查实验室检查相结合,尤其一、二级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实验室水电、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人走门锁、人走电关。暑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负责人应将使用时间、实验内容、实验人数等信息向所属学院报备;暑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做“四防”、“五关”、“一查

2.暑期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务必落实安全管理要求指导教师或值班老师在岗时方可开展实验,实验期间严禁人员脱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晚间禁止独自一人开展实验,不得在实验室留宿严禁在实验室冰箱中存放水果、牛奶等食品饮料。

3.做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气瓶、高压灭菌锅等)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危险源的管理。加强管制类化学品管理,严格落实“按需申购”并科学存放,严禁超量购买和储存。严禁丢弃、倾倒实验危废,务必规范暂存并申请回收。针对暑期雷电、台风、暴雨等频发的情况,要强化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不得将通风橱作为化学品存放地,以防雨水倒灌引发试剂燃爆。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无法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时处理。请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完成当月实验室自查生成安全自查台账,同时在系统填报上月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及夜查整改台账

二、安全服务

1.为满足暑期实验需求,管制类化学品的申购将于每周一集中审核。7月25日、8月8日和8月22日开展实验危废的集中回收涉及实验室搬迁改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及时处置通过工作群等渠道提前联系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2.学校暑期将继续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安全夜查以及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做好上级部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迎检工作。

3.联系电话:0551-6578017018905690109/18656562018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20247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