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切实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校科发〔2024〕7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
(一)评价考核对象
各相关学院。
(二)评价考核范围
各学院拥有的财政资金投入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设备。
(三)评价考核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评价考核内容
重点评价考核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等三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情况
包括大型科学仪器购置统筹管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等。
(二)运行使用情况
包括仪器运行机时、运行使用成效、信息报送质量等。
(三)开放共享情况
包括仪器开放率、共享率、对外服务成效等。
三、评价考核实施
(一)考核流程
评价考核具体流程为:各单位结合2025年暑期开展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自查,填写报送《2024年度安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表(自评表)》。学校对管理单位报送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查,审议评估后公示结果。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管理单位,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评价考核结果作为2025年度教学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中“科研服务效能管理(B1-13)”考核依据。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拒不配合、数据造假的单位,评价考核结果将直接定为“不合格”。
2.请各学院根据考核内容开展自评,于2025年12月29日前将《安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表(自评表)》提交(纸质版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生物科技楼B105室,其他支撑材料前期已提交无需重复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轶
联系方式:0551-65786521
附件:
1.《安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表(自评表)》
2.《不纳入共享考核的科学仪器设备清单》
生物技术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