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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作者:殷瑞 点击: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开展实验室气瓶安全专项检查。内外合力,邀请校外专家检查实验室气瓶安全状况;属地联动,对接蜀山区应急管理局、琥珀派出所,联合约谈在库供应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就学校实验室气瓶在采购供应、安全使用、规范存放存在的问题隐患整改达成共识,现将进一步规范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要主动担责建立健全气瓶安全管理体制机制。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规范”,强化安全使用指导;2.依据《安徽农业大学实验材料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依托“教学、科研材料采购系统”,强化气瓶入库备案监督管理;3.分级完善气瓶风险源台账,分类施策,强化日常监督和及时查改隐患。

二、加强实验室气瓶规范存用。实验室要履行好气瓶安全使用的直接责任。1.做好采购验收。材料采购系统备案采购,“二维码”扫描、标签对照验收;2.规范存放使用。分类存放、适量存放、有效固定存放,使用前须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压力表要专瓶专用,不同气体钢瓶的压力表不能混用,不得任意改动;3.做好管路防漏。使用专用管连接,有毒气体和易燃气体的气瓶存放处,都要安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惰性气瓶超过5瓶时,需加装氧浓度报警器;4.闲置气瓶及时清退;5.操作人员应在使用前接受责任教师的使用安全培训,熟悉所用气体的特性和危害,具备气瓶操作的技能,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三、加强气瓶供给服务安全规范。气瓶供应商应按规范在采购、配送、运输、搬运等方面做好安全服务。重点优化实验室安全用气服务:1.“二维码”及其它标签合格性提示服务;2.“满瓶、使用、空瓶”三种状态标识提醒服务;3.闲置气瓶钢帽安全保护服务;4.专气专表安全保障服务;5.操作培训及安全提醒等其它服务。

请实验室、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供应商协同做好既有隐患的及时查改,持续强化实验室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