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1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平安稳定,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如下提醒:
1.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各单位要结合所属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坚持实验室日常检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特别注意对实验室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深入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或停止实验操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到位,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3.规范实验人员操作行为。寒假期间,确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务必严格贯彻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强化进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规范实验操作流程;务必要求指导教师或值班老师在岗时方可开展实验,开展实验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4.加强实验室各类危险源管理。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如气瓶、高压灭菌锅等高温高压设备)等重点危险源的管理;特别对管制类危化品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管理;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加强风险防范,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实验室日常用水、用电和消防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插排串接供电,空调、加热设备等不得在无人状况下开机过夜(除非确因实验需要且有安全保障),做到人走门锁、人走电关。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好锁好门窗等,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及其他危险源的检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农业大学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