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近期,福建省及北京市相关高校相继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暴露出责任落实、风险排查、设备运维、现场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当前正值暑期,高温、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多发,实验室安全风险叠加,下月初又将迎来新学期开学,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节点。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校—院—实验室”三级责任体系,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暑期开展实验的实验室,须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和应急联系人,确保管理全覆盖、无盲区。
二、严抓暑期运行实验室管控。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风险排查,突出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实验危废、特种设备、“三高一长”设备、自制装置、通风系统、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Ⅰ级、Ⅱ级风险实验室、试剂室、气瓶间等重要场所。强化重要危险源全周期管理,落实采购、存储、使用、处置闭环。及时清查处置泡沫、纸箱等杂物和待报废仪器设备,畅通消防通道和实验室内部通道。确保应急物资“正品、正位、正量”,保持状态完好、取用便捷。暑期实验室实行“非必要不开放”原则,确需开放的须严格报备并做好人员准入和极端天气防控;严守操作规程,指导老师须全程在场,严禁学生单独进行高危实验和夜间实验;严禁人员脱岗、冒险作业及留宿实验室。暑期不开放的实验室,须做好四防(防火、盗、灾害、破坏)、五关(关门、窗、水、电、气)、一查(检查仪器设备)。
三、做好开学安全准入教育。新生进入实验室前须完成安全培训考核,要细化实验规范指导,强化项目风险评估,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风险辨识防范能力。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暑期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和定时巡查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相关人员要熟知应急预案,掌握处置流程,确保突发事件快速稳妥处置并持续做好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五、强化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各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等文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隐患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的要明确时限、责任、措施,实行销号管理,重大隐患排除前一律暂停相关实验。学校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单位迅速传达落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守牢实验室安全底线,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和谐稳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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