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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徽农业大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作者: 点击: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切实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秘〔2026〕22号)《安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校科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

(一)评价考核对象

各相关学院。

(二)评价考核范围

各学院拥有的2025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财政资金投入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设备。

(三)评价考核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评价考核内容

重点评价考核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等三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情况

包括大型科学仪器购置统筹管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等。

(二)运行使用情况

包括仪器运行机时、运行使用成效、信息报送质量等。

(三)开放共享情况

包括仪器开放率、共享率、对外服务成效等。

三、评价考核实施

(一)考核流程

评价考核具体流程为:各单位填写报送《2025年度安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表(自评表)》。学校对管理单位报送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查,审议评估后公示结果。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管理单位,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评价考核结果作为2026年度教学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拒不配合、数据造假的单位,评价考核结果将直接定为“不合格”。

2.请各学院根据考核内容开展自评,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安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表(自评表)》提交(纸质版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生物科技楼B105室)。

五、联系方式

人:路惠珍

联系方式:0551-65786521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表(自评表)》

2.《不纳入共享考核的科学仪器设备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24日